一、编导类
招生计划
计划拟定42名,具体招生地区名额如下:
招生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
2.符合教育部有关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编导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注:高考文化成绩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下同。
投档、录取及复查
(一)投档
各省级招办负责投档,请考生关注各省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
同济大学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黑龙江、湖北、上海和浙江的考生,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河南和四川的考生,文科、理科分别排序,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辽宁和湖南的考生,首选历史、首选物理分别排序,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2.合成分相同的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三)复查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对于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表演类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拟定17名,具体招生地区名额如下。
招生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
2.符合教育部有关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份高招办划定的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3.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表演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表演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4.具有良好文化素养与艺术素质。
5.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生理缺陷。
注:高考文化成绩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下同。
投档、录取及复查
(一)投档
各省级招办负责投档,请考生关注各省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
同济大学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同济大学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各省的考生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2.合成分相同的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三)复查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对于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